
導語:
一個性工作者的日記,日記里面字字泣血。娼妓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職業(yè),有幾千年的歷史,可以說,這個職業(yè)與人類文明同生的。一直以來,我們都把娼妓歸為“下九流”,是見不得人的行業(yè),妓女這個詞本身就包含了人們對這個行業(yè)的歧視。人各有志,不可強求,況且有很多人從事這個行業(yè)都是生活所迫,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理解和包容她們。
事件回顧
一個性工作者的日記
美國內(nèi)華達州首府卡森城六英里開外,坐落著“月光小兔山莊”(Moonlite Bunny Ranch)——內(nèi)華達州最富盛名的合法妓院。我的一天,就是隨時不停地脫衣服,當我看到一個女人盛裝打扮去工作,會感覺非常不舒服。!”——Jenna2010年的日記。
去過美國的人,都說那邊是天堂,國家如何富庶,民眾如何的平等和自由。而《一個性工作者的接客日記》,將美國的平等和自由揭露的赤裸裸,體無完膚。
美國憲法中有一句“人是生而平等的”,這也是美國人一直對外宣揚的。而讓一個花季少女淪為妓女,一直到中年,老年,每天做著她不愿意做的事情,甚至是厭倦了正常生活,看到別人“盛裝打扮去工作,會感覺非常不舒服”,這對人性是一種多么惡毒的扭曲啊。(北方網(wǎng))
法邦點評:
賣淫不是犯罪
根據(jù)1997年的刑法及相關的刑事法規(guī)和單行條例的規(guī)定可將賣淫定義為,賣淫指行為人為獲取金錢或財物以及其他利益,以性器官達到異性滿足的行為。而與之相對應的嫖娼則是指行為人一給付金錢或財物以及其他利益為手段,與賣淫者發(fā)生性關系的活動?!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網(wǎng)友評論:
妓女也有人權。
@來不及了:生活都不容易啊,妓女也是人,希望能獲得人們的尊重。
@桔子學法:這種女人,就該都活埋了,干什么不能掙錢,偏偏去干這個,活該。
@蝸牛的春天: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賣淫的合法化,不知道我們什么時候才能這樣。(引自新浪微博)
結語:
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人們可以自由的選擇自己想從事或者不想從事的職業(yè),別人可以不爽,可以不忿,但是絕對無權干涉。(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