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千名中學生打砸學校
河南千名中學生打砸學校,現(xiàn)場十分混亂,有人指使嗎?沒有,這可是一拍即合的事情,誰讓他們的學校管理嚴格缺乏人性待遇,就連食堂的飯菜也難以下咽,惹怒了學生也是在所難免的,但是,雖說學校存在不合理之處,學生維權很正常,可是學生也不能掀倒餐桌,碎破碗碟,踢壞雜物,這跟流氓行為還有什么差別,面對問題要通過正當?shù)耐緩?,不能太沖動。
9月14日,網(wǎng)曝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二高學生打砸學校,原因是學生不滿學校飯菜難吃,不僅價格昂貴,還不準學生出校門購買外帶食品,甚至連查寢都很隨機,嚴重影響學生休息與學習。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認定
河南千名中學生打砸學校,抗議學校食堂飯菜不可口,有學生掀倒餐桌,有口哨聲及碗碟破碎聲,聚集學生不時踢開腳下的雜物,這些學生當中有人明顯是損害財物的行為,如果他,們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是可以對他們定故意毀壞財物罪的,那么,故意毀壞財物罪如何認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xiàn)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tài)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chǎn)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