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驊62名干部被辭職事件
近日,黃驊62名干部被辭職事件躥紅網絡,不少網友紛紛猜測個中緣由。公務員辭職有特定的流程,都是依法進行。而黃驊62名干部被辭職事件似乎有悖常規(guī),令人不得不懷疑。
今天中午,河北滄州市委召開緊急常委會,決定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滄州黃驊62名干部被辭職事件”。11月15日,河北滄州黃驊市對當?shù)?2名52、53歲的科級干部進行了職務調整,并要求這些未到退休年齡的干部簽訂自愿辭職表格。國家公務員要求離開國家行政機關,不再擔任國家公務員職務,可以向任免機關申請辭職。
國家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辭職:
(一)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以及調離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而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三)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國家公務員辭職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國家公務員辭職申請表》;
(二)所在單位提出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
(三)任免機關人事部門審核;
(四)任免機關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呈報單位及申請辭職的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辭職,任免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表的三個月內予以審批。過三個月未予批復的,視為同意辭職,任免機關應予辦理辭職手續(xù)。
國家公務員在辭職審批期間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的,給予開除處分,不準重新錄用到國家行政機關工作。國家公務員辭職后,兩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國有企業(yè)或營利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須經原任免機關批準。
老百姓被辭職辭退很常見,本以為公務員系統(tǒng)是金飯碗,但目前來看,還真不好說。遇到無故被辭職辭退的時候,不妨咨詢一下勞動糾紛專業(yè)律師,相信他們會為您指一條明路。(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