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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恩或因反人類罪被審
在一份措辭罕見激烈的北朝鮮人權現(xiàn)狀報告中,金正恩被指犯下雇兇殺人、虐待、奴役、性暴力、大規(guī)模饑荒、濫用國家機器等六大反人類罪行。同時,31歲的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一直未曾公開露面已持續(xù)一個多月,外界對此頗有微詞,紛紛揣測其中的緣由。
據(jù)朝中社10月7日報道,朝鮮當天在平壤舉行中央報告大會,紀念已故最高領導人金正日就任朝鮮勞動黨總書記17周年,金正恩依然缺席大會,而當天會議現(xiàn)場的畫面更顯示,主席臺上甚至沒有為金正恩預留座位。
對于外界的傳言,朝鮮官方并沒有直接回應,一些與朝鮮相關的人士則通過不同渠道做出批駁。10月8韓聯(lián)社發(fā)布了一條勁爆消息,聯(lián)合國8日非公開傳閱了歐盟(EU)編制的朝鮮人權決議案草案,包括將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等觸犯反人類罪的朝鮮相關人員推上國際刑事法院(ICC)接受審判。
不過,很多人結合金正恩1個月未露面來猜測該國出現(xiàn)了政變跡象,金正恩政權可能不保。不過關于朝鮮是否真的發(fā)生軍事政變這一說法,還未得到任何一家權威媒體證實報道。
反人類罪的相關規(guī)定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表示,危害人類罪,舊譯為“違反人道罪”,又譯為“反人類罪“,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guī)約》將該罪名中文譯名確定為“危害人類罪”。
規(guī)約中的定義為“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極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fā)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酷刑,強奸,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反人類罪即在戰(zhàn)前或戰(zhàn)時,對平民施行謀殺、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為;或基于政治的、種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為執(zhí)行或有關本法庭管轄權內(nèi)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為,至于其是否違反犯罪的法律則在所不問。
金正恩所犯罪行,顛覆了人類認知和理性的底線,史無前例。金正恩或因反人類罪被審判,遭殃的也是朝鮮人民,究竟朝鮮還能支撐多久?這種對人類身心的蹂躪和對尊嚴的踐踏行為,實在是令人發(fā)指。(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