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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殺妻后分尸剔骨
妻子神秘失蹤兩年,丈夫外出打工,看似正常的背后隱藏著的驚人的秘密。現(xiàn)年20歲的男子兩年前將自己的妻子殺死并分尸剔骨拋掉,若不是有村民發(fā)現(xiàn),難道女子就這樣白白冤死。
據(jù)報道,10月3日,桐梓縣婁山關(guān)鎮(zhèn)婁山村紅花園一村民在田間勞作時,從水溝石板橋下掏出一編織袋,打開后發(fā)現(xiàn)里面有一個已經(jīng)白骨化的人頭顱骨,該村民隨即報警。警方勘驗后確認,白骨化尸體系女尸,并最終確定死者系本縣風水嫁到婁山關(guān)鎮(zhèn)婁山村的村民曾慶芬,進而鎖定其丈夫楊何建(男,現(xiàn)年20歲)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24日,在福清市打工的楊何建被抓獲。10月27日,貴州桐梓警方在街頭召開案件通報會,通報“白骨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楊何建、楊善輝被抓獲。
2012年11月2日晚,楊何建與其妻子曾某因各種矛盾積怨爆發(fā),逼其說出銀行卡密碼后將其殺害,并用斧頭、菜刀進行分尸,將曾某的頭、手宰下,用塑料薄膜裹好,裝在一個蛇皮口袋內(nèi)。之后,楊何建將軀干的肌肉剔除,繼而將有人體明顯標志的肢體部位倒入自己家中的糞坑,其余部位合裝在另一個蛇皮口袋內(nèi),之后裝有頭顱的口袋拋到距自己家200米遠的高速路排水溝內(nèi)。
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律師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4)產(chǎn)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
今年才20歲,那么當年殺妻的他僅僅只有18歲。18歲就已經(jīng)結(jié)婚了,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18歲又把妻子殺了,法律更是不能容忍。是年少無知還是一時沖動,兩年后提起此事不知男子是何反應(yīng)。只希望大家能以此為鑒,珍惜生命。(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