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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下架刀具
超市下架刀具,有些網友認為禁止超市賣刀對于市民的安全起不到什么作用,刀具是市民們生活不可或缺的的家庭工具之一,它有一定的消費市場,下架刀具的同時也會給市民帶來一些不便,不過超市作出這樣的行為起碼表示了對市民負責的心態(tài),只不過刀具是不可能在自由市場交易下而被停止銷售的。
直到7月23日,在馬連道家樂福超市內被捅傷的兩名傷者仍未脫離生命危險,兩歲半的男童還發(fā)著高燒,家屬擔心有感染的危險,受傷的24歲男子仍在宣武醫(yī)院5層重癥監(jiān)護病房內,由于尚在昏迷中,一直沒能和警方交流,尚未聯(lián)系到家屬。。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等待法醫(yī)鑒定是否患有精神病,再做下一步處理。北京家樂福超市內的刀具則全部下架,停止出售,有網友提出了疑問:超市中的刀具是不是管制刀具嗎?
管制刀具怎么認定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彈簧刀(跳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guī)定》第2條至第7條的規(guī)定,管制刀具的佩帶范圍和生產、購銷均有法定手續(xù)。
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后,可被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大于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管制刀具范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