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湖南殺人烹尸案的細節(jié)讓人毛骨聳立,世上怎么會有這么殘忍的人,搶人錢財也就算了,為何非要奪人性命,還將其碎尸烹尸?說他們是禽獸還玷污了禽獸二字。他們難道不知道殺人是要被判處死刑的嗎?還是他們自信能逃過法律的處罰,殺人以后還能逍遙自在?有一句古話叫做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天經(jīng)地義。
事件回顧:
湖南殺人烹尸案
昨日,經(jīng)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曉、劉越高殺人烹尸案進行開庭審理。該案經(jīng)庭審后,將另行宣判。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2年11月初,李曉在打麻將時認識了劉園滿,聽說劉園滿是搞批發(fā)的,便認為劉園滿一定很有錢。11月19日,李曉打電話給劉園滿,表示自己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請劉園滿一起看房并提供參考。當日下午,李曉在株與劉園滿見面并將其誘騙到劉越高宿舍后,用尼龍繩捆綁其手腳,用透明膠封住其口,將其隨身攜帶的女式挎包搶走。在其挎包中,搜到人民幣8800元、港幣200元及銀行卡、存折等物品,并將其戴的金飾奪下,逼其寫出銀行卡的金額和密碼。李曉、劉越高隨后用濕塑料袋封住劉園滿的頭部,致其窒息死亡。李曉拿取分得的4400元錢走后,劉越高使用刀、錘子將劉園滿分尸并用高壓鍋煮壓。11月21日,劉越高將尸塊、骸骨以及劉園滿的衣物、挎包等物品用塑料袋、米袋分裝好,和李曉一同分二次丟棄或燒毀。(來源:深圳廣電集團)
法邦時評:
可判死刑的犯罪有哪些
可以判決死刑的案件有很多,有些還需要看犯罪的情節(jié)、有無加重情節(jié)、對社會的影響、危害結果是否嚴重等等諸多因素考慮。如下我說的幾種罪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
主要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危害國家安全類: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投敵叛變,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間諜行為等。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如縱火、投毒、決水、破壞交通工具,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非法買賣、制造槍支、炸藥、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偽造并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故意殺人、致人重傷、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綁架至人死亡的,拐賣婦女、兒童的
五、侵犯財產(chǎn)罪:搶劫、盜竊金融機構、盜竊珍貴文物。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
八、貪污賄賂罪:貪污、受賄、索賄。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
九、瀆職罪:沒有可以判死刑的。
十、軍人違反職責罪:戰(zhàn)時違抗命令,對作戰(zhàn)造成危害的、故意隱瞞、謊報軍情或者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zhàn)造成危害的、戰(zhàn)時臨陣脫逃的、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zhí)行職務的、駕駛航空器、艦船叛逃的、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的,勾結敵人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戰(zhàn)時在軍事行動地區(qū),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
網(wǎng)友評論:
湖南殺人烹尸案
@ Star-夜風:這種人就應該一天割一塊他身上的肉拿來讓他看著用高壓鍋煮放八角桂皮然后給他吃?。?
@ xianshui217:也就兩萬,至于不?搶劫個牌友能撈到幾許?還要殺人碎尸烹煮尸塊......生存思路之狹隘令人匪夷所思。
@木槿花開12345:不是一般的變態(tài)?。。。∧阏f他們都佐料都放好啦啷個不再惡心點吃啦呀,,,毀尸滅跡 啊啊啊啊 太惡心了?。。?!
@大眼兒-:記得多年前我們西安有殺人大謝八塊的,現(xiàn)在還有高壓鍋內放調味注的啊!真的太可怕了那里安全啊!當今社會環(huán)境太浮躁了吧!因該找原因了!
結語:
在某些程度上我國沒有廢除死刑是對的。對于類似湖南烹尸案這樣的極其殘忍又不知悔改的犯罪嫌疑人,不處以死刑不足以消除他們對社會的危害性。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任何人無權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奪人性命勢必要受到相應的處罰。死刑是最高刑罰,人們一定要懂法守法,想要什么,用自己的勞作去獲得,這樣才又意義。切莫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