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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列死亡名單殺6人
男子列死亡名單殺6人,2個小時惡性連環(huán)殺人案件近日開庭審理。殺人狂魔楊瑞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2012年8月17日7時許,楊瑞喜攜帶3把尖刀,駕駛摩托車在平谷區(qū)內伺機報復、殺人。當日9時許,楊瑞喜來到薛某的住處,欲將薛某殺害。因薛某不在,楊瑞喜遂將報復對象轉向薛某19歲的女兒,將其殺死,并還將在場的薛某女兒同學殺害。兩小時后,楊瑞喜駕駛摩托車來到平谷區(qū)大峪子村,將58歲的劉某殺害,然后又到同村大華山一超市內,將49歲的張某殺害,并將前來勸阻的張某84歲的父親及張某26歲的妻子殺死。
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時,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要一律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綜合全部案情,正確評價罪行輕重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給罪犯以適當的刑罰處罰。
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