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前男友不知孩子是誰的
5位前男友不知孩子是誰的,現(xiàn)在的觀念雖然很開放,但是觀念的開放應該不是對自身行為的放縱。但是,讓人更難以置信的是這個女生的5位前男友竟然能聚到一起,負責幫其在醫(yī)院流產(chǎn)。
據(jù)悉:一個22歲的未婚先孕女孩在醫(yī)院將要做人工流產(chǎn),卻不知道懷的孩子是誰的,于是就將之前和她發(fā)生過關系的5位前男友都叫到了醫(yī)院。這五個前男友之間還分工有序,排隊的、陪檢查的、交錢的,各有各的任務,真是讓人大跌眼鏡。
男女各方誰有權利決定孩子去留
根據(jù)我國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可以知道:胎兒不是公民,而是被看做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故,母親有處置自已身體的權利。 如果男方采取措施故意導致女方流產(chǎn),則構(gòu)成人身傷害罪,可參照相關法律條款處理。 打胎的涉及到雙方的權利,最好能協(xié)商一致。 如果女方堅持打胎,除了涉嫌侵犯男方的生育權之外,沒有其它什么法律責任。 如果男方故意導致女方流產(chǎn),很可能觸犯刑法??梢詤⒖迹?《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chǎn)。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管如何,孩子是無辜的,即使決定不要孩子,最好還是雙方商量一致,否則一不小心就會引起法律糾紛。不過該案中的男女各方還真是協(xié)商一致得不能再一致了。不知道是該覺得他們是可敬呢還是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