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傳國被指性騷擾女下屬
肖傳國被指性騷擾女下屬,三年前,肖傳國雇人傷害方舟子。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從那以后,他還不放規(guī)矩點。
自2010年8月方舟子被打事件之后,從武漢出走深圳的肖傳國又一次被頂上風口浪尖。深圳神源醫(yī)院口腔科負責人陶女士稱該院院長肖傳國經常利用職務之便對其性侵犯。事件發(fā)生后,肖傳國在微博回應,此事是陶女士撒謊誹謗。
有證據不出示要擔責
性侵是否成立,最終要看警方最后恢復的視頻內容如何。但對于陶女士來說,沒有視頻證據,曾說的“因錢動手動腳”也被推翻,肖傳國反提出要起訴誹謗,形勢對她非常不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75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注意需要有證據證明:該當事人有證據,且其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