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簡介:2014年元月份,未成年人小磊、小兵再給朋友小剛介紹女朋友在泡吧之后,又邀請多人到某賓館去聚眾吸食毒品,從而涉嫌觸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辦案流程:在辦案過程中,由于之前的程序我沒有介入,
在接受瑤海區(qū)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之后,我及時和瑤海區(qū)人民法院聯(lián)系,復印、查閱了全案卷宗,并和涉案犯罪嫌疑人小磊進行會見。我了解了全案事實,2014年1月11日,小磊、小兵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販毒罪被瑤海區(q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月27日,因小磊系未成年人且涉案情節(jié)較輕被瑤海區(qū)公安分局取保候審,偵查終結后,移交瑤海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退回補充偵查一次。目前案件由瑤海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終結。
處理結果:本案已于7月17日開庭審理。7月24日瑤海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小兵犯販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小磊(未成年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點評:我國是一個深受毒品危害的國家,也是對毒品犯罪打擊較為嚴厲的國家。歷史上的毒禍幾乎使中國陷于亡國的境地,但是仍有不少人為厚利所驅使,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販賣毒品。這些毒品流落在社會上,未成年人因盲目好奇、愛慕虛榮、趕時髦、追求刺激和享樂等因素,一時沾染上了毒品而遺禍無窮。
本案中小磊系未成年人,其余涉案吸毒人員也剛剛。他們多是初中畢業(yè)即走向社會文化水平低、年紀小,對毒品的危害性認識不夠,從而結伙吸食毒品等。家庭也是導致未成年人吸毒的重大誘因,本案中吸毒人員多系出生在離異家庭或是父母都在外打工,從而忽視了對子女的教育。吸毒給青少年身心及其家庭、社會均帶來極大的危害,中國全社會必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吸毒。解決的辦法是學校、社會、家庭多管齊下加強宣傳教育,杜絕毒品來源,做好禁毒、戒毒工作。
郭彪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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