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國的傳統(tǒng)婚戀觀念,男女雙方戀愛不成分手、解除婚約的或者夫妻離婚時,女方索要“青春損失費”的情況屢見不鮮。青春,特別對于女性來說更為寶貴。如果因為某個男人而耽誤了自己的青春,女性就容易想到要一些補償費來彌補青春的損失。
但所謂青春的損失只是一個大眾化的說法,“青春損失費”在法律上是沒有規(guī)定的,因此在實際生活中這種問題只能靠道德來進行調(diào)解,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jù)。
在因戀愛分手的事件中,雙方的同居關系是一種自愿行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損失為理由索要賠償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同居中發(fā)生女方懷孕終止妊娠的,因此產(chǎn)生的醫(yī)療費用、護理費用、營養(yǎng)費用等,男方應適當予以幫助和補償,但這不是青春損失。如果生育非婚生子女的,適用婚生子女的法律,男女雙方負有撫養(yǎng)子女的義務。
青春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不可挽留的東西。雖然是你的寶貴財富,但是你不用也會慢慢消逝的。而且,如何正確使用青春這筆寶貴的財富,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所以“青春”并非一種法律上的權益,法院當然也就難以支持戀人分手后的青春損失費了。
另外“青春損失費”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不能與精神損失賠償費相提并論,如果一方愿意給予另外一方經(jīng)濟上補償以達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這屬于一種贈與行為。
這是個法制的時代,自由得到了充分的體現(xiàn),尤其是女性,更應當真正的獨立,做自己青春的主人。
(周好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