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權激勵中律師工作
河南鑫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朱軍律師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將勞動分為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鼓勵管理、技術等作為要素參與分配,并強調要進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高新技術企業(yè)實施股權激勵提供了政策根據并指明了方向。專業(yè)律師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應針對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結合企業(yè)的需求,規(guī)范履行相應手續(xù),特別是對上市后的高新技術企業(yè)實施股權激勵,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備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具體到實際業(yè)務中,律師要針對客戶企業(yè)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分析,設計相應股權激勵模式。根據企業(yè)規(guī)模大小、部門人員結構、業(yè)務發(fā)展現狀及預期等因素,做如下工作:
一、盡職調查
1、盡職調查原則
專業(yè)律師應對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進行深入盡職調查,核實前期接洽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使得專業(yè)律師能夠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制作可行的股權激勵方案。專業(yè)律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對于盡職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增加和減少。
2、收集信息
股權激勵操作的前期接洽工作是必備的,專業(yè)律師可以初步明確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真正意圖,確定下一步的操作方向。專業(yè)律師在前期接洽階段的法律服務主要有:
(1)收集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公開資料和企業(yè)資信情況、經營能力、人員構成等信息,在此基礎上進行信息整理和分析,從公司經營的市場風險方面考查有無重大障礙影響股權激勵操作的正常進行。
(2)綜合研究相關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政策,對股權激勵的可行性進行法律論證,尋求相應激勵的法律依據。
(3)就股權激勵可能涉及的具體行政程序進行調查,例如是否違背我國股權變更、國有股減持的政策法規(guī),可能產生怎樣的法律后果;是否需要經當地政府批準或進行事先報告,地方政策對同類激勵方案有無傾向性態(tài)度。
3、盡職調查內容
(1)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2)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公司章程、議事規(guī)則、規(guī)章制度。
(3)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股權結構。
(4)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組織機構。
(5)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主要業(yè)務及經營情況。
(6)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最近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7)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全體人員構成情況及現有的薪酬政策、激勵策略和薪酬水平,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員與技術、業(yè)務骨干的職務、薪金、福利;其他人員的職務、薪金、福利等。
(8)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現有的激勵制度和績效考核標準,實際運行的效果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9)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保密協(xié)議、競爭限制協(xié)議等。
(10)啟動股權激勵的內部決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中央及地方相關的股權激勵政策等。
(11)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實行股權激勵的范圍、對象、基本情況、擬實現目標及初步思路。
(12)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對股權激勵的基本要求及針對性要求,例如操作模式、實施期間、股權歸屬方式、激勵基金的提取條件、計劃的終止條件等。
(13)擬實施股權激勵公司認為股權激勵應關注的重點問題和可能的障礙。
(14)制作激勵方案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二、律師幫助企業(yè)起草《股權激勵計劃》
1、定人——確定激勵對象。
受激勵對象可以是核心技術人才、管理骨干等,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會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來具體確認受激勵的對象。
2、定股——確定合適股權激勵工具。
實際控制人讓渡股權(股權轉讓)、公益金轉增股權、分紅權(受激勵對象沒有實際股權)、崗位股權(隨崗位設定)、業(yè)績股權(實現業(yè)績指標為基礎,此股權兌現的越多,股東回報就越高)、股票期權(未來可行使的股權)等,以及可以若干方式配合使用。
3、定量——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數量。
《股權激勵計劃》中要明確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
4、定價——股權激勵計劃中的價格。
針對不同激勵方式要確定不同的購買股票方式,如:員工現金購買、動用公司公益金、員工獎金扣除、公司大股東提供無息借貸、預支分紅,等等,可以幾種方式配合運用。
5、定退——退出機制。
員工離職、傷殘、死亡、公司裁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情況下,員工持有的股權如何處理,是否由公司按一定價格收回,是否可以繼承,是否可以轉讓,轉讓范圍等等,能夠預知或不能預知的相關法律事項等。
6、定管——管理機構。
公司成立專門機構對股權激勵計劃運作進行管理,管理激勵方案實施中的日常事務,定期進行公司經營情況溝通以保持激勵作用、計劃的調整及實施等。
三、 律師幫助企業(yè)制定《股權激勵實施程序及管理制度》
1、行權方法及過程
規(guī)定不同股權激勵辦法下的行權方法及過程,員工與企業(yè)之間的互動程序,如,公司針對股權激勵發(fā)布通知或公告或召開會議,對股權激勵設定時間段,在該段時間內,符合激勵條件的員工根據要求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明確欲購買股權之額度,管理機構根據申請進行匯總,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進行確認,并規(guī)定現金交費期限、公益金轉增時間段、分紅權預期收益期間、期權行權具體期間等等,同時形成正式文件向每一名提出申請的員工進行確認。之后按確認文件進行相應股權安排,需要辦理章程變更的形成章程修正案并工商變更。
2、分紅過程
明確公司年度是否分紅及分紅比例的依據,分紅決議的做出及調整,針對每一不同類別的員工股具體實施。
3、約束機制
這是與激勵相對應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即退出機制和違約責任。根據企業(yè)的需要設計若干員工股權的退出機制,以實現有限公司的人和特性,使公司股權不會流于外人。
4、管理機構設置
應設置管理股權激勵事宜的管理機構,規(guī)定由公司哪些人員組成管理核心以及機構職責之中各項事務的操作規(guī)程。
四、起草 《股權激勵協(xié)議》
針對不同公司不同類別激勵方式,出具不同《股權激勵協(xié)議》對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進行非常明確詳實的規(guī)定,確保激勵作用,也確??茖W的約束。尤其期權,要針對不同人員設計具體的授權時間表、行權期限;可以加入預支分紅等要素,據不同人員而定。
五、股權激勵方案的審批
股權激勵方案要經過審批:
1、董事會、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決議。
2、涉及國有資產處置的,需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查和批準。
3、涉及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額、注冊資本、股東、經營項目、股權比例等方面變更的,需報商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審查和批準。
4、涉及上市公司的,需報送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獲中國證監(jiān)會無異議。
六、指導企業(yè)實施股權激勵政策
根據股權激勵方案和委托人的委托,專業(yè)律師協(xié)助做好如下工作:
1、協(xié)助選擇負責審計評估的中介機構。
2、階段性具體分配方案的擬訂或審核。
3、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會議決議的制作及相關會議的協(xié)助召開。
4、股權(或相應權利)獲得/變更/喪失,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文件的草擬或審核。
5、協(xié)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七、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后的方案調整
根據實施情況的反饋,適時對前期方案進行適當調整。任何體系的建立都不可能是一錘定音,調整是正常必經階段,經過合理調整之后,股權激勵體系進入穩(wěn)定循環(huán),成為推動企業(yè)發(fā)展的最強動力。
朱軍律師簡介:
河南鑫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河南省律協(xié)民事法律業(yè)務委員會委員,被鄭州市律師協(xié)會授予“2014年度鄭州市優(yōu)秀律師”榮譽稱號。朱軍律師畢業(yè)于清華大學。
朱軍律師以建立企業(yè)合同管理體系為重點,在深入了解企業(yè)內部組織機構、人員情況、產品情況、市場情況的基礎上,致力于為企業(yè)提供有針對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風險防范服務。
朱軍律師主要執(zhí)業(yè)領域為:私募基金、投資并購、新三板、融資租賃、企業(yè)法律顧問、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工傷勞動爭議等領域。
河南鑫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朱軍律師
朱軍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關注微信“朱軍律師”(微信號zhujunlvshi),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朱軍律師網”)
執(zhí)業(yè)律所:朱軍
咨詢電話: 13073781351
關注朱軍律師,即時了解法律信息,一對一預約專家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