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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忘拉手剎撞死人
據報道,被告人張某駕駛贛C13322號農用車由樟樹返回店下鎮(zhèn),將車停在店下鎮(zhèn)夢湖酒家門前準備用餐。由于忘記拉汽車手剎,在進店不久后,農用車開始滑行,撞上違規(guī)停在冷庫旁下貨的贛A6U119號車,造成A6U119號車將路外的行人楊某碾壓致死,謝某撞傷;贛C13322號農用車再溜至坡下撞上房屋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張某在事發(fā)現(xiàn)場等候處理。經調解張國清賠償了受害人各種經濟損失計人民幣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且有自首情節(jié),可從輕處罰。
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包括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其中,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一、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其中,本罪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
1、交通運輸人員:交通運輸人員不僅僅包括在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駕駛人員,而且還應當包括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yè)務和保證交通運輸?shù)娜藛T。包括:
(1)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
(2)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
(3)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jiān)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系,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會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此外,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犯罪客體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shù)陌踩?/p>
交通運輸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其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為人在違反規(guī)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開車、超載、超速等,但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遇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本案中張某主觀上并無故意,忘記拉手剎應屬過失,且客觀上導致嚴重后果,構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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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友泉律師供法邦網-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