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晚,中國性學女碩士彭露露的導師華中師范大學彭曉輝副教授受邀在南師大做了一場名為“性與人際交往”的講座。晚上5點50分,離講座開始還有10分鐘,記者來到南師大仙林校區(qū)學正樓401教室,可容納250人的教室座無虛席,就連過道上也擠滿了學生。講座中,彭教授拋出多個前衛(wèi)的性學觀點,數(shù)次挑戰(zhàn)傳統(tǒng)性觀念底線。而他的“遭遇性侵犯女性應主動遞上避孕套”這一觀點,更是當堂激起一名男生的強烈反駁,雙方展開激烈的“唇舌之戰(zhàn)”。
把西方的一些東西如果不考慮我國的國情就抄過來,只會戕害我國的女性。一些專家、學者打著“科學”的幌子,制造“精神鴉片”毒害人民,是需要人民群眾高度警惕的。本律師如果也像這些腦子進水的專家學者,就可能會向我國立法機關(guān)提出修改《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以下建議:
一、將《刑法》第236條增加一款:“在強奸犯罪過程中主動或者積極按照被害人的要求,使用避孕套等避免性傳播疾病的性用具的,可以從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p>
二、 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增加一款:“賣淫、嫖娼過程中主動使用避孕套等避免性傳播疾病的性用具的,應當從輕處罰?!?/p>
三、 將《刑法》第358條增加一款“實施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犯罪過程中,明確要求使用避孕套等避免性傳播疾病的性用具的,可以從輕處罰?!?/p>
幸運地是本律師的腦子暫時沒有進水,以上所謂建議只是讓大家付之一笑而已。我們的民族缺乏懷疑精神,很多本來可以避免的悲劇卻真實地發(fā)生了。李洪志的“法輪功”的“真善忍”曾經(jīng)毒害多少人,還有張悟本式的所謂專家學者憑著三寸不爛之舌蠱惑了多少被欺騙的群眾。甚至一些賣保健品的公司都花大價錢雇傭?qū)<覍W者蠱惑廣大消費者。本律師再次強烈呼吁廣大人民群眾擦亮眼睛。
一些人故意發(fā)表“精神鴉片”一般只是會受到輿論譴責的,但是我國法律也不是完全置之不理的,出于公共利益考慮,這些專家學者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鋃鐺入獄。例如:我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條等條款都有相關(guān)規(guī)定,所以不要認為專家學者可以不受法律限制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發(fā)表什么高深見解理論。
彭教授您作為專家,請謹慎言論,不要不顧我國傳統(tǒng)文化和風俗習慣,發(fā)表一些荒謬性學術(shù)意見!這是對公眾十分不負責任的,應當向公眾道歉!建議彭教授發(fā)表一些經(jīng)過歷史檢驗且成熟的理論,讓公眾能夠接受!
(崔趨強律師供法邦網(wǎng)-法邦時評專稿,轉(zhuǎn)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