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動車事故已經展開賠償工作,“事發(fā)后在短時間內接受談判并簽訂協(xié)議的可視情況酌情予以數萬元獎勵,以上費用除獎勵費用由戶籍所在地政府支付”。
好!好!好!實在是好!這樣的妙策怎一個好字了得?這種妙策絕對彰顯了中國官員的智慧!這絕對是中國官員才有的智慧!絕對屬于中國特色!
為什么說是個妙策呢?妙在兩點,一點是只是籠統(tǒng)地提“數萬元”,而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到底給多少,這個不一定,你要是能一開口就叫死傷者家屬簽字,那你就少出點,你要是不會做思想工作,那你就需要多拿錢,出錢多少,全看你地方政府的本事了。會做思想工作的少出錢,不會做思想工作的多出錢,這也是一種獎勤罰懶的機制。
另外一點就是由戶籍所在地而不是其他地方的政府來支付,要是由其他地方的政府來做這思想工作,難度肯定非常大,家屬肯定不買帳。由戶籍所在地政府來做工作,簡便易行,實施起來得心應手。可以許愿,可以嚇唬,方法不一而足。假設你是公務員,好辦,你現(xiàn)在副科級么?乖乖地簽字,給你弄個正科!不簽字?嘿嘿,當一輩子副科吧!你是企業(yè)職工?趕緊簽字!不簽字?嘿嘿,叫你下崗!你是搞企業(yè)的?趕緊簽字!不簽字?明天稅務局就去給你查賬,看你偷稅、漏稅沒有,你要簽了字,偷點稅、漏點稅算啥啊,不缺你那倆錢!你是學生家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好了,這還用班主任出面么?隨便找個任課老師溝通一下就搞定了,早說啊,呵呵,你是學生家長!
最后,我想說,如果各級政府、各行政機關能真正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即使是戶籍所在地的政府,也不會有什么優(yōu)勢!
(劉傳倉律師供法邦網-法邦時評專稿,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